四川省产业计量测试研究院关于对个体工商户减免检验检测费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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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1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市监发〔2023〕13号)要求,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支持促进我省市场主体和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现对我省个体工商户的计量检测费用实行减半收取,具体措施如下:
一、减半政策实施期限
1.从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注: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减半条件已收费的,补充材料后按要求进行清退费用。)
2.以业务受理时间为准。
二、减半收费对象
四川省内个体工商户。
三、适用范围
计量器具校准和测试及委托检测。
四、需要提供的办理材料
1.证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在减半政策实施期限内,多次办理业务的,只需在第一次办理时提交材料。
五、减半政策咨询方式
联系人:汪威 联系电话:19511889180
四川省产业计量测试研究院
2023年4月1日